接DHL通知:以前蒙古海关对于最惠国(世贸组织162个成员国及白俄罗斯)进口快件,即使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明原件,也只收取5%的关税。即:在货物申报价值和运费的基础上收取10%的增值税,再收取5%的关税,总税费为15.5%。
请注意从2016年6月7日开始,对于最惠国进口快件,如果提供原产地证明原件,关税仍然保持为5%,总税费不变。但是如果没有原产地证明,海关将会按照10%的比例收取关税,即:总税费是货物申报价值和运费的21.1%。
因此,请注意目的地为蒙古的快件务必要求发件人提供原产地证明,否则会导致快件无法享受最惠国关税待遇。